按照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评选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奖〔201817号)文件要求, 开展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条件如下:

评选表彰应体现时代性、先进性、代表性,事迹要真实突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体现统战工作特点优势,符合统战事业发展要求,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在全市统战系统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民主务实、开拓创新、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有较强的凝聚力;干部队伍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有较强的战斗力。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统战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国家和上海发展作出贡献。

1)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围绕上海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等积极献智出力;围绕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推动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着力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为多党合作事业作出较大贡献。

3)坚持把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加强思想引领工作,在凝聚人心、增进共识,引导所联系成员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方面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

4)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方面,出实招、出经验、出人物,在全市统战系统有示范带动作用。

5)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用心服务所联系的统战成员,在维护权益、排忧解难等方面积极作为,在引导鼓励统战成员发挥作用、岗位建功、奉献社会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认真履职尽责。立足本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所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上海勇当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重要成绩。

3.积极议政建言。深刻理解新型政党制度内涵,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建言献策成果突出,为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共党员还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5.道德品质高尚。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6.综合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推动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秀,在团结引导、服务凝聚统战成员方面事迹突出。

经金山区委统战部部务会讨论研究,拟推荐续建(上海市金山区佛教协会会长、万寿寺方丈)为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917-9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向金山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7960925;联系地址:金山区卫零路809号(邮编200540);电子邮箱:zgjsqwtzb@163.com

 

中共金山区委统战部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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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佛学院举行本年度第二次招生工作会议并决定延长报名截止期

发布者:了进  来源:菩萨在线   时间:2012-05-11

 



 

 

  2012年5月10日下午14点,上海佛学院副院长兼教务长光慧法师在上海佛学院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12年上海佛学院招生工作第二次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上海市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佛学院院长、上海静安寺方丈慧明法师,上海市民族和宗教院校处许亢副处长和王维副调研员、佛道教处沈珂宇老师以及僧尼两部全体教师。会议就2012年上海佛学院 招生工作进行了探讨,最后讨论决定考生报名截止日期延长至2012年5月31日,并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希望有意报考上海佛学院的考生从速报名,并恳请广大寺院尽快协助上海佛学院做好考僧推荐工作,续佛慧命,功德无量。

 

  招生对象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婚姻恋爱关系,并已在寺庙出家一年以上,志愿从事佛教事业,并能严持律仪的僧青年。中专招收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大专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包括中级佛学院毕业),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凡欲报考者,希来信或来电与该院联系,索取《招生简章》和《报名登记表》。

 

  僧众部地址:上海市安远路170号上海佛学院   邮      编:200060

 

  联系电话:021—62763832、62769079       联系人:彻忍法师、天消法师

 

  尼众部地址:上海市沉香阁路29号尼众部     邮      编:200010

 

  联系电话:021—63734256           联系人:妙相法师、性空法师

 

(责任编辑: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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