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评选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奖〔201817号)文件要求, 开展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条件如下:

评选表彰应体现时代性、先进性、代表性,事迹要真实突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体现统战工作特点优势,符合统战事业发展要求,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在全市统战系统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民主务实、开拓创新、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有较强的凝聚力;干部队伍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有较强的战斗力。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统战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国家和上海发展作出贡献。

1)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围绕上海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等积极献智出力;围绕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推动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着力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为多党合作事业作出较大贡献。

3)坚持把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加强思想引领工作,在凝聚人心、增进共识,引导所联系成员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方面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

4)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方面,出实招、出经验、出人物,在全市统战系统有示范带动作用。

5)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用心服务所联系的统战成员,在维护权益、排忧解难等方面积极作为,在引导鼓励统战成员发挥作用、岗位建功、奉献社会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认真履职尽责。立足本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所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上海勇当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重要成绩。

3.积极议政建言。深刻理解新型政党制度内涵,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建言献策成果突出,为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共党员还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5.道德品质高尚。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6.综合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推动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秀,在团结引导、服务凝聚统战成员方面事迹突出。

经金山区委统战部部务会讨论研究,拟推荐续建(上海市金山区佛教协会会长、万寿寺方丈)为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917-9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向金山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7960925;联系地址:金山区卫零路809号(邮编200540);电子邮箱:zgjsqwtzb@163.com

 

中共金山区委统战部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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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

发布者:了进  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时间:2013-03-13

 


 

    中央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国家宗教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制定了实施办法,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27条具体规定。


    办法强调,要改进调查研究。健全调研制度,坚持开展“四深入”(深入信教群众、深入宗教教职人员、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宗教团体)调研活动,局领导带头到基层调研,每年评比汇编优秀调研报告。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到基层调研要事先提出简化接待要求。


    办法要求减少会议活动,控制规模和时间,提高效率和质量。局领导会议讲话一般不超过8000字,交流发言不超过8分钟。需要安排讨论的,要精心设计议题,发言直奔主题,多提意见建议。规范领导干部出席会议活动,把时间和精力更多用于研究问题、推动工作。


    办法规定,要精简文件简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凡是过去已经下发过相应文件且仍在执行、没有新要求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切实减少要求地方宗教工作部门上报材料的数量。制定文件要针对突出问题,有具体政策举措,编发简报要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对地方工作提供指导。


    办法强调,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出访活动,严控团组规模。局领导出访一律不安排迎送。


    办法指出,要规范宣传报道和文稿发表,重点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创新成果,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政策法规,报道重要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报道地方宗教工作的好作法好经验。任何人不得发表违背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言论。未经批准,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


    办法强调,要密切联系宗教界。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和全国性宗教团体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商洽工作。重要决策、重要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征求全国性宗教团体意见。严格规范与宗教界交往行为,廉洁从政。


    办法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会议活动经费,减少在京外举办会议活动的数量,能在局内举办的不到局外召开。严格执行会议活动食宿行标准,严禁利用公款进行娱乐、健身活动。规范接待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用餐尽量安排在局机关食堂。办公用品尽量配备低碳、绿色产品。


    办法还规定要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该办法已印发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执行,同时发地方宗教工作部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及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全国协会,请他们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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