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评选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奖〔201817号)文件要求, 开展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条件如下:

评选表彰应体现时代性、先进性、代表性,事迹要真实突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体现统战工作特点优势,符合统战事业发展要求,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在全市统战系统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民主务实、开拓创新、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有较强的凝聚力;干部队伍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有较强的战斗力。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统战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国家和上海发展作出贡献。

1)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围绕上海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等积极献智出力;围绕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推动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着力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为多党合作事业作出较大贡献。

3)坚持把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加强思想引领工作,在凝聚人心、增进共识,引导所联系成员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方面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

4)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方面,出实招、出经验、出人物,在全市统战系统有示范带动作用。

5)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用心服务所联系的统战成员,在维护权益、排忧解难等方面积极作为,在引导鼓励统战成员发挥作用、岗位建功、奉献社会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认真履职尽责。立足本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所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上海勇当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重要成绩。

3.积极议政建言。深刻理解新型政党制度内涵,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建言献策成果突出,为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共党员还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5.道德品质高尚。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6.综合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推动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秀,在团结引导、服务凝聚统战成员方面事迹突出。

经金山区委统战部部务会讨论研究,拟推荐续建(上海市金山区佛教协会会长、万寿寺方丈)为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917-9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向金山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7960925;联系地址:金山区卫零路809号(邮编200540);电子邮箱:zgjsqwtzb@163.com

 

中共金山区委统战部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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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 寺庙消防工作必须“防火于未燃”

发布者:了因  来源:消防协会   时间:2014-01-21

 

 

    为什么寺庙消防工作如此重要呢?因为寺庙多为木石结构,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较大,扑救困难,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较难控制,极易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和损失。

 

    (一)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寺庙大多以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火灾荷载特别大,平均约为现代建筑的30倍。同时,寺庙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悬挂的绸缎、经幡、伞盖、纤维织布,大量的彩绘、锦绣,香客供奉的香烛、纸张等物都是易燃、可燃物,大大增加了火灾荷载。

 

    (二)耐火等级低,燃烧蔓延快。大多数寺庙为木结构,耐火等级为四级,其自身抵抗火灾的能力差,加之成百上千年来的风吹日晒,木结构风化、松散、其含水量降低,成了"全干材",极易燃烧和引起火势蔓延扩大。

 

    (三)无防火分隔,易"火烧连营"。寺庙大多数以单体建筑为基础,组成各种庭院和建筑群体。从消防观点看,这种布局方式潜伏着极大的火灾危险。一是寺庙之间互相毗连,飞檐交臂,栋接廊衔,建筑之间没有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火烧连营";二是寺庙内高低错落,相互连通,形成回廊,缺少防火隔离,火灾发生时火势容易通过直接延烧、热辐射、飞火等方式蔓延和扩大;三是一些现代建筑与寺庙接邻建造,威胁到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四)使用管理问题多,易引发火灾。一是在重大节日期间,人员大量聚集,着火因素增多;二是电源、火源管理不善,有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香火摆放无严格的防火要求,稍不小心,就可能引火上梁,使殿堂遭灾;三是寺庙单体或建筑群屋体高大,跨度空间大,甚至有些寺庙处在深山之中,周围被古木环绕。

 

    (五)消防设施匮乏,灭火难度大。一是寺庙普遍存在消防水源不足、无自动灭火设备、消防设施严重匮乏等问题,一旦起火,很难得到及时控制。二是许多寺庙地处高山,远离城镇,交通不便,距消防队较远,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鞭长莫及,远水救不了近火。尤其是普陀山洛迦山上的寺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部队只能通过海上轮渡才能调集有效的灭火车辆及装备进行救援。三是寺庙火灾燃烧猛烈,蔓延迅速,辐射热集中,灭火人员难以接近火源。而且,寺庙一般都比较高大,再加上天花板、斗拱等构件的阻挡,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困难。

 

    做好寺庙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寺庙作为一种精神象征,能给予后人精神上的鼓舞和激励。寺庙一旦起火烧毁,造成的火灾损失是无法以金钱来计算的。其次,寺庙凝聚着古代先民和匠师的智慧,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的文化艺术、科学技术水平和政治、经济、社会、民俗等形态,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有力见证。第三,除建筑物本身的价值外,寺庙内还藏有大量文物和珍贵的艺术品。第四,寺庙作为历史名胜古迹、旅游观光景点,吸引着大量的中外游客,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

 

    改善寺庙消防安全做好寺庙消防工作的一些建议

 

    寺庙防火应根据维持原貌、科学合理、人防技防并重的原则,将寺庙修缮、改造与消防规划相结合,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改造规划,灵活运用现代消防技术措施,达到既保留其固有历史风貌,又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水平的目的。

 

    (一)寺庙消防工作建议:做好寺庙消防专项规划。寺庙群应紧密结合其自身特点和消防安全现状,研究消防对策,做好消防改造规划。一是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志愿灭火队。根据寺庙的特点和周边环境,在改造规划中,可考虑建立僧侣、寺庙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自愿消防队。目前普陀山几个大寺庙均已建立了志愿消防队并配置手抬泵、灭火器、战斗服等基本灭火器材,并经过近几年的消防培训,已基本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二是装备实用有效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配置应减少水渍损失。应配置适合扑救寺庙火灾的灭火效率高、水渍损失小的灭火和抢险救援器材,如高压脉冲水枪、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等。三是因地制宜地设置消防供水设施。应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在无天然水源的寺庙和消防车无法到达的地方,应设固定或移动的消防泵取水处。地处山区的寺庙,宜利用地形优势,修建山顶高位消防水池,在寺庙内部增设室外消火栓,形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四是科学合理地进行消防安全布局。在保护的基础上,科学规划,适度利用。坚决拆除危及寺庙安全的各类危险源和毗连寺庙的易燃棚屋、简易房和临时建筑,打通消防通道,留足防火间距。

 

    (二)寺庙消防工作建议:改善耐火性能,提高耐火等级。寺庙耐火性能差,且很难从根本上加以提高。用现代消防技术,对木质构件、帐幔、飘带、幡幢等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或用难燃材料替换,是提高耐火性能的重要措施。

 

    (三)寺庙消防工作建议:开辟防火隔离带,打通消防通道。一是寺庙与周围相邻建筑之间,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二是建在山林、郊野的寺庙周围应开辟一定宽度防火隔离带,并在秋冬季节清除隔离带周围的杂草、干枯树枝等可燃物;三是规模较大的寺庙,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间距的,应在不破坏原有格局的基础上,设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四是寺庙应在不破坏原布局的情况下,开辟消防通道,以便发生火灾时消防队能及时迅速赶赴施救。

 

    (四)寺庙消防工作建议:拆除违章搭建房屋,消除火灾隐患。在寺庙外围,应拆除乱接乱建的易燃棚屋。对危及寺庙消防安全的生产、储存单位和建筑,应强制搬迁和拆除。在寺庙范围内,禁止搭建临时易燃建筑,禁止在殿堂内使用可燃材料隔断和堆放可燃材料等。

 

     (五)寺庙消防工作建议:严格控制火源、电源,消除起火因素。控制火源是一切防火的基础,也是寺庙防火的基础。引发寺庙火灾的火源有生活用火、施工维修用火、宗教活动用火、电器火花等,应加强防范,严格控制各类火源。寺庙内的电气线路,一律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采用阻燃PVC穿管保护或穿金属管敷设,不得直接敷设在梁、柱、枋等可燃构件上。配线方式应以一座殿堂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控制开关、熔断器均应安装在专用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设在室外,严禁使用铜丝、铁丝、铝丝等代替熔丝。古建筑应严格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寺庙内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等宗教活动用火,应在室外固定位置,并由专人负责看管。神佛像前的长明灯,应设固定的灯座,灯座应为不燃材料。蜡烛应有固定的烛台,以防倾倒,发生意外。

 

    (六)寺庙消防工作建议:增设消防设施,提高寺庙防控火灾能力。除了按照常规配置灭火器、合理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外,寺庙应根据消防安全保护的实际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施工、验收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应尽量不影响寺庙外观和风格。寺庙内大殿可以选用红外线光束感烟探测器、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级火焰探测器;佛像体上和壁挂、经书、文物较密集的部位可采用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对于人员住房、库房等其他建筑,可采用感烟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的组合;收藏陈列珍贵文物的寺庙,宜选择抽气式早期火灾探测器或线型光纤感温探测器、火焰图像探测器等,并与图像监控系统相结合使用。

 

    (七)寺庙消防工作建议:强化寺庙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寺庙消防安全管理,主要是按照"四个能力"和"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做好消防组织、责任、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和规章制度。寺庙管理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消防管理规定,建立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单位法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管理负责人。要结合寺庙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确保贯彻执行。二是加强寺庙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寺庙管理单位应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向工作人员、僧侣、游客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其消防意识和防灭火能力,增加消防安全责任感。三是开展消防检查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寺庙管理部门要结合不同季节,有目的、有步骤地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四是制订并熟悉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寺庙要结合实际,尤其要根据寺庙消防特点及旅游旺季人员众多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单位管理人员和僧侣进行学习和演练,做到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及时处置紧急情况。

 

 

 

(责任编辑: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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